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
为统筹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发挥国际资本市场低成本资金在促投资、稳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序推进企业发行外债管理改革,创新外债管理方式,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步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
?。ㄒ唬┍就ㄖ仆庹?,是指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
?。ǘ┤∠笠捣⑿型庹亩疃壬笈母锎葱峦庹芾矸绞?,实行备案登记制管理。通过企业发行外债的备案登记和信息报送,在宏观上实现对借用外债规模的监督管理。
?。ㄈ┢笠捣⑿型庹?,须事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在每期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企业发行外债信息报送表,附件1)。
?。ㄋ模┰谧芙峋榈幕∩?,选择若干综合经济实力较强、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的省份和大型银行,扩大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根据地方和企业实际需要,国家发改委按年度一次性核定外债规模,企业可视国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和项目建设需要分期分批完成发行。
二、扩大企业外债规模,支持重点领域和产业转型升级
(五)根据国际资本市场动态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外债承受能力,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服务实体”的原则,国家发改委对企业发行外债实行规??刂?,合理确定总量和结构调控目标,引导资金投向国家鼓励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Χ跃孟滦醒沽Γ行Ю镁惩獾统杀咀式?,鼓励资信状况好、偿债能力强的企业发行外债,募集资金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在境内外使用,优先用于支持“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与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领域投资。
三、简化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
?。ㄆ撸┢笠捣⑿型庹Ψ弦韵禄咎跫盒庞眉锹剂己茫逊⑿姓蚱渌裎创τ谖ピ甲刺?。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外债风险防控机制。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ò耍┢笠捣⑿型庹峤坏谋赴傅羌遣牧习ǎ悍⑿型庹纳昵氡ǜ嬗敕⑿蟹桨福ㄍ庹抑帧⒐婺?、利率、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回流情况等。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ň牛┒杂谑凳┩庹婺G锌楣芾砀母锸缘愕氖∈?,企业和金融机构向试点省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试点省市以外的地方企业和金融机构直接向国家发改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ㄊ┕曳⒏奈谑盏奖赴傅羌巧昵牒?个工作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外债总规模限额内出具《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证明》(附件2)。外债发行人凭备案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债资金流出流入等有关手续。当外债总规模超出限额时,国家发改委将向社会公告,同时不再受理备案登记申请。
?。ㄊ唬┢笠捣⑿型庹导是榭鲇氡赴傅羌乔榭霾钜旖洗笫保υ谛畔⒈ㄋ褪庇枰运得?。对于恶意虚报外债备案登记规模的企业,国家发改委将其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平台。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防范风险
?。ㄊ┪龊孟喙胤瘢曳⒏奈】炜⑼媳赴傅羌窍低?,方便企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口径外债的宏观监测和管理,及时汇总分析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和信息报送情况,关注跨境资本流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主要外债指标控制在安全线以内,切实有效防范外债风险。
(十三)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要简化程序、推进改革,防止以备案登记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同时,要密切关注本地区企业发行外债情况,及时了解有关动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本地区外债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并于每年年底前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外债使用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发行外债规模、结构、投向及外债偿还和余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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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企业发行外债信息报送表
2、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格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9月14日
附件:
企业发行外债信息报送表
附件2
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外债登[20XX]第号
(备案登记申请单位):
报来《关于***申请备案登记的请示》(文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外债申请)予以备案登记。发行人凭本备案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债外汇、回流结汇等相关手续。本备案登记证明有效期1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