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家前几年买了一块地皮,并一个人名字拥有该土地使用证,期限为70年。现这块地皮将被圈入城市规划的商业用地中,面临拆迁问题。请问,对于我这类问题法律规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解决办法呢??我们会得到多少补偿呢?谢谢
答:
由于目前阶段拆迁主要是针对城市旧区,很少有拆迁出让地块,因此相关拆迁的规定也几乎不涉及出让地块的安置补偿。面出让合同通常会有原则性的约定,因而可以参考出让合同的约定。我个人认为对于出让地块的拆迁补偿,应当完全市场化,即按照地块的市场价格以及给被拆迁人造成的其他损失进行补偿。
杨春宝律师
最后编辑于:2024-04-23 22:45